深圳市人事局关于我市公务员英语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我市公务员英语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年9月17日)
深人发〔2002〕62号
根据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公务员队伍实际情况,决定从2002年1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对我市公务员进行英语培训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
凡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处级以下(含处级)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均应当参加考核。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可根据个人的情况自愿参加。
二、考核等级及分类
(一)初级:凡1957年1月1日—1966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员,应具备初步的听、说、读、写的能力,掌握单词量1000个,日常用语200句。考核范围为《公务员实用英语》的live动画互动英语、live 图解词典互动英语两张光盘。
(二)中级:凡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具有基本的听、说、读、写的能力,掌握2000个单词和400个习惯用语或固定搭配,能进行一般的日常会话。考核范围为《公务员实用英语》的live动画互动英语、live图解词典互动英语和公务员实用英语1等3张光盘。
(三)高级:不设年龄范围限定,凡有兴趣或工作岗位需要的人员均可自愿选择参加。应试者应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的能力,掌握3000个单词和500个习惯用语或固定搭配,能进行一般的涉外公务活动。考核范围为《公务员实用英语》的所有内容。
应当参加初级和中级考核的人员,也可以参加高级考核。
三、考核方法与发证。
2002年12月上旬组织第一期考试,以后每期具体考试时间由考核点在网上公布(www.testcenter.gov.cn)。各单位可集中到考核点报名,自学人员可直接到考核点报名。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口试,其中初级考核笔试;中级考核笔试和听力;高级考核口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口试时间为30分钟。各个级别的考核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合格者,由市人事局颁发《公务员实用英语水平证书》,其考试成绩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更新知识培训栏”,且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今后,各单位参加由市人事局组织的赴国外短期培训的干部必须持有《公务员实用英语水平证书》。
考试工作由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
四、培训组织
各单位应当组织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参加由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其他人员也可自愿参加。
除我局指定的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可以办理有关培训事宜外,各区人事局可分别选定一个或几个培训点负责本区公务员英语培训。市直各机关有条件的,可自行举办培训班培训本单位人员。
五、考核培训经费
(一)考核收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干考试等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9〕128号)的规定,标准为45元/人次(含报名费)。教材费110元/套。
(二)公务员英语培训不属于强制性培训,由各培训点按市场培训行情自行定价。
(三)培训费、教材费和考核费可在参加考核人员所在单位的培训经费中列支(学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在本单位按实核销)。
六、组织与分工
开展公务员英语培训考核是加强我市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各部门要从创建国际性城市和优化投资软环境的高度认识其必要性,认真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
(一)全市公务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管理,各区由区人事局组织实施。
(二)各培训机构负责制订教学计划、承担教学任务和教务管理,承担向考核点报名考试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培训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
(三)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全市的公务员英语应用考核管理,具体任务是:接受考核报名、组织考核、公布考核成绩和颁发合格证书。
(四)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负责全市的教材征订与发放。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直接向有关单位订购。
七、要求与措施。
(一)各单位要做好公务员英语考核和培训的统筹安排,制订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并于当年的12月31日前将次年考核培训计划报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
(二)市、区政府人事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培训考核任务顺利完成。各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妥善解决好工学矛盾,在时间上、经费上给予保证。
(三)各培训点应加强与人事部门沟通并及时反馈信息,在培训中要严格教学管理,抓好教学质量。
(四)考核点必须严格考试纪律,做好考核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每季度必须定时公布考核情况,按不同单位类别把成绩下发给各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的人事部门,年底汇总全年考核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并上报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