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荔城消防救援站营房修缮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区消防救援大队: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荔城消防救援站营房修缮项目建议书的函》(穗增消函〔2020〕17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营造便于官兵灭火执勤和学习生活的基础环境,同意调整荔城消防救援站营房修缮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调整为:新建钢结构消防大车库、拆除工程、内部装修、营房外墙改造。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为708.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43万元、预备费81.52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此前批复的《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关于增城中队营房修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增发改投〔2018〕327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7日
建设项目名称:荔城消防救援站营房修缮(调整)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3282907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38920953)
***: 关于调整荔城消防救援站营房修缮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