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多样普法到校帮教引导细致入微
区法院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过去一年来,区法院通过成立政法法制副校长、制作法制流动展板、对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教等一系列法制宣传措施,针对我区在校学生、未成年犯、社会青少年等不同人群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系列法制宣传,通过全方位、无死角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显著的社会效果,有力地呵护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据统计,区法院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收案数、犯罪人数比上一年同期分别下降了46.07%、59.21%,普法宣传效果显著。
一年来开展“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达67场次
为了充分发挥区法院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的职能优势,区法院成立了政法法制副校长队伍,协助全区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该院成立了由14名优秀法官担任“政法法制副校长”的法制宣传队伍,共负责全区24所中小学、上万名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成立一年来,共对24所学校开展了67场次法制宣传教育。
区法院还制作法制流动展板巡回展出。展示法制流动展板是由区法院精选12个典型未成年人案例(3个民事案例、9个刑事案例),通过先介绍案件事实,再揭示案例所涉及的法律和法规,精辟评析案例,最后由法官寄语来阐明案例所蕴含的启示的方式来丰富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知识,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与和谐校园的建设。政法法制副校长队伍自成立一年以来,采用主题+展板式法制宣传,在不同时期结合具体案例开展不同主题教育,安排法制流动展板进行展出,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为提高我区在校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区法院多次邀请学校师生旁听庭审。今年6月18日下午,区法院组织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鳌头镇第二中心小学、鳌头镇高平小学等近300名大、中、小学学生旁听刑事案件的庭审。通过旁听庭审,让未成年人更加近距离地了解法律。庭审结束后,庭审法官还与学生进行了互动,同学们积极与法官交流,纷纷表达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法官也一一解答了同学们的疑惑。组织邀请学校师生旁听庭审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制定个性化方案回访帮教未成年犯
阿芳与阿丽(均为化名)两名少女因抢劫罪分别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区法院少年审判庭联合区妇委会对两位缓刑少年犯进行了回访帮教工作,教育两人要吸取这次教训,遇到困难要及时向家长求助,并对两人今后的人生道路进行了引导,提醒她们要抓紧学习,为将来做好准备。两名少年犯表示要珍惜这次缓刑的机会,好好改造、好好学习,不辜负父母、政府、社会的期望,并表示要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学习知识。区法院还向两名少年犯赠送了相关书籍。
针对在校学生犯罪后,再次入学存在心理阴影等问题,区法院联合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教育,勉励未成年犯能够勇敢地接受挑战,再次回到学校进行学习。去年10月14日,区法院对一名就读从化某校高二级的少年犯进行帮教,该少年曾经学习非常优异,却因迷恋智能手机游戏而影响学业,父母将其手机没收,该少年看上同学一位朋友的高端手机,进而设局抢劫了被害人的手机。区法院在判决其缓刑后,多次联合学校对其进行教育,鼓励该少年继续努力学习。
全方位多媒介进行社会青少年普法宣传
区法院团总支充分发挥共青团先锋楷模作用,开展各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咨询活动。依据《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每年五月的最后一周为广州市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为贯彻落实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区法院团总支于5月28日在新世纪广场开展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咨询活动。此次活动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形式,以解决广大社会青少年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除了开展现场咨询和宣传外,区法院还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官网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发表了《当未成年人遭遇“成长的烦恼”》《家长骑摩托载儿童,险!》《幼童取水口玩耍溺亡 父母监护不力负主责》等文章,营造了青少年普法宣传氛围,有效地提高青少年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 (记者黄雅婷 通讯员李长志 刘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