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越秀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教育系统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动态管理权责清单。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职能配置,更新权责清单和管理责任,理顺部门权责关系。完成“互联网+监管”事项管理公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调整公示,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等兜底规定清理要求。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广东省政务服务标准化专项工作,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优化精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方式、办事流程、材料清单等,补充完善材料模板,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三)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完善和落实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机制,重点抓好民办教育机构审批管理、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服务、后勤服务项目、信息化项目、基建维修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政策、方案和管理办法等重点领域文件审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制度,加强对无证办园、无证办学及其他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治理,全年共组织局际联合专项治理行动4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10间,联合各相关单位出动执法人员共608人次,发出执法文书38份(其中教育部门发出执法文书23份),定期向社会公示“有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和在我区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的“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强化民办教育协会行业监管,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
二、完善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不断提升教育法治水平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教育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机制,推进教育系统干部学法常态化,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行政领域和教育领域法律法规。探索领导干部集中培训的新方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坚持开好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纪律教育活动,促进法治思维的养成。组织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人员参加“宪法宣传周”活动、保密法等“五法”普法巡展等专题学习宣传和与业务活动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学习。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机关政务服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学校章程制度建设、依法治校达标建设等法治实践中,积极推进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和学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决定民主决策工作机制,明确“三重一大”问题范围和标准,继续实施“一把手”不具体分管人事、财务、工程招标的制度,对权力运行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坚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教育局及局属单位、学校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为部门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确保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合法性。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国家、省、市清理规范性文件、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等工作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将各项清理工作机制化、常态化,保证我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长效长新。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务的办事规则、程序及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20条,其中教师资格认定信息691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发/变更信息27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定,积极推进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性、有效性。编制、公开越秀区教育局权责清单,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依法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申请,坚持推进“五公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回应民众教育重大关切。
三、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持续推进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立越秀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区清理整治无证学前教育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建立相关关职能部门、街道联合治理模式。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法审批登记、监管、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共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二)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新增广东省行政执法证持证工作人员11名,及时做好证件到期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工作。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执法人员库、“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执法人员库入库人员100%持有行政执法证。在执法实践中,严明各项规范和纪律,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方式。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政务服务标准化专项工作、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模板,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水平和质量。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加强依法信访维稳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三个制度”,充分利用网络信访系统进行风险研判,及早介入处理。对学校日常工作经常遇到的“小纠纷、小诉求、小案件、小隐患、小事情”“五小”矛盾,坚持采用局机关协调、学校分管领导亲自过问的调解方法,充分发挥基层单位教代会、工会、家委会的作用,及时有效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削弱在萌芽状态。2019年各类信访件(上级转办、来信来访)办结率均为100%,群众初信、初访案件办结率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为维护我区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四、丰富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强青少年普法工作
(一)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教、建设法治政府和学校立德树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和队伍建设,组织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工作管理干部、骨干教师、法治副校长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二)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实践活动中,结合学校、学生实际,持续推进“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宪法小卫士”活动、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等,将宪法文化有机融入校园生活,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认真组织参加省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7名同学获得市级奖项。积极开展“五法”普法巡展活动、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广州市地方性法规进校园”等各类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欺凌治理,大力推进法治进校园。
(三)健全完善“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继续推进和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在法治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每学期结合开学典礼、假前教育等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为学校师生上法治课,重点宣讲宪法法律以及与未成年保护和预防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坚持做到法治教育“课时落实、教材落实、师资落实、经费落实”,坚持校内法治教育课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共建、家长学校、校讯通平台作用,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发送校讯通普法信息等方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广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实践活动,丰富青少年的学法途径,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基地被认定为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年度接待本区及外地中小学生超过30000人次。
(四)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加强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实现中小学校“校校有章程,一校一章程”,落实校务公开、校务监督制度、教代会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自主管理。继续实施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工作,对学校法制宣传环境、教职工法律素质、学校章程、基本管理制度、校长负责制、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教育教学秩序、事实合法权益、安全和财务管理等12个方面进行提升和考核,局属公办中小学100%被评为省、市、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019年12月完成对3所民办学校的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验收,区属公民办中小学100%完成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建设和验收。
越秀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