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揭阳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和依法行政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揭府法治办[2016]40号)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成效
2016年,我局根据《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2016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按照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落实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整改措施,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落实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二是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做好行政许可标准化录入工作,根据省、市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录入工作部署,积极派员参加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录入相关培训,迅速开展工作,对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模块,按求整理编制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落实专员把新编制事项内容录入“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版块”平台中,实现事项标准化完善和录入,进一步推进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工作。三是认真梳理汇总局办事大厅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深度,我局共24项事项,至目前为止共有21项已调整为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85%以上事项达到三级办理深度,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一是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集思广益,采纳合理建议,确保规范性文件更贴近民生。二是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揭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做好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审查,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规定。二是按照《揭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规定》和《揭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我局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及时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对有必要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评估后重新公布。今年来我局重新制定的《揭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揭府〔2016〕70号)已经市人民政府第五届7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规则和相关决策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一是明确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建立健全《中共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务会议议事制度》和《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规程,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今年9月组织召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审会,根据专家综合评审意见和评估机构评估结论,形成了《关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揭市发改产业函[2016]971号)于11月3日报送至市政府,市政府于11月28日出具了《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揭府函[2016]335号),评估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二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建立重大规划编制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国计民生的价费调整实行价格听证会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今年来,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召开了揭阳市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在综合各界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定价调整方案,送市政府审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揭阳市法制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在我局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二是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执法出示执法证件、处罚事先告知、处罚决定权利告示等程序;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案卷评查制度以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制度等。今年来,我局共查处涉嫌价格违法案件3件,已落实处理2件,实施经济制裁247.92万元,不存在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等制度。认真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高效、实事求是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信用揭阳网站“双公示”栏目及时公示相关单位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完善12358价格举报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办理群众的价格举报投诉案件,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2016年共依法受理价格举报投诉案件40宗,转办49宗,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二是认真配合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完善行政诉讼规则,积极应对行政诉讼,2016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三是建立健全重大事件预警应急机制,根据《揭阳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揭阳市主要粮食价格应急干预预案的通知》,对出现价格异动事件时的应急工作原则、应急工作制度、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分工、各类预案出现后的处置程序等做了详细的规定,提高对价格应急的能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视人大及其常务会的权利机关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积极配合做好各项视察活动;积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市、区)办理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结合我局职能,对建议和提案提出了意见。2016年我局协助办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1件,市五届人大6次会议代表意见3件,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4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觉向社会公布单位的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门户网站,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同时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引导干部职工学习研究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认真组织局及所属单位公务员参加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培训;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培训、考试,完成市普法办要求的学习内容及考试、考核任务;四是适时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法律考试,经培训考试合格,及时换领行政执法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及时调整完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充实加强我局法制力量建设,让部门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度,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加强,相关的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能力建设和保障不够强,个别制度执行不尽到位,行政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17年,我局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强化依法行政制度执行。要调整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及配套措施,强化制度执行,要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健全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二)强化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依法依规加大价格、粮食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对重大违法案件予以曝光的机制,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把领导干部学法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揭阳网站建设,加强网站“双公示”栏目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