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举行学习贯彻监督法报告会
为使全区广大干部更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的精神实质,12月13日下午,我区在会议中心小报告厅举行学习贯彻《监督法》报告会。
报告会上,与会人员通过观看录像片的方式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所做的题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监督法》的报告,报告深入浅出,共从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法的基本精神以及监督法的几个重要问题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使广大与会人员深受启发。
工委(区委)副书记、纪工委(区纪委)书记王京文在会上指出,制定和实施监督法,是我们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区各级党组织、各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都要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从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监督法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王京文强调,在学习贯彻监督法过程中,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环节,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二是要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政府和法院、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三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同时,要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据了解,《监督法》于2006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区领导纪敏、马卫刚、张元禄等出席报告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永江主持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