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局转发西安市发改委关于对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进行年审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委、开发区(基地)发改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使企业充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政发〔2013〕48号),我委现对2013年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13年6月以前经省发改委确认,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目录,2012年度已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
二、年审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年审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概况、2013年经营情况、从事的主营业务、适用目录的条款、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企业所得税上缴情况等;
2、西安市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申请表(见***);
3、省发改委的确认函,以及上年度通过年审的确认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许可经营及特殊行业的相关资质证书等;
5、企业2013年财务报表;
6、与省发改委确认条目相应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证明材料(由具有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并附审计单位资质)。
7、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有效。
三、时间要求
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年审分批集中办理,各企业应在2月至4月底之前将年审资料报送至市发改委(产业协调处)。
四、审核办理
我委将组织人员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确认文件;企业主营业务不再符合省发改委确认条目的,或相关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通过年审,税务部门取消其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未按时按要求进行年审的企业,视作放弃资格,需重新申报确认。
请各有关部门及时通知辖区企业报送资料,并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西安市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年审申请表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2月11日
(联系电话:8678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