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2年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保障人员名单公示
经各社区初审,街办审查、公示,区经廉办审核后,现将2012年新增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条件的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新增人员名单同步发布在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上(www.lintong.gov.cn),详细情况可登陆查询。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区经廉办投诉。
投诉电话:(029)---83812121
邮箱地址:ltzijinzhongxin@163.com
通讯地址:临潼区人民南路41号建住局三楼西
临潼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
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西安市临潼区2012年城镇低收入家庭
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保障人员名单
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临潼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临潼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
3、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不含)的家庭。
单位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低保人数(人)
北田街办
刘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