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关于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23)公
根据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及强化推进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23)己整改完成,拟予以销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23):规划引领不足,2006年编制完成了《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但直到2006年1月才完成审批,导致各级、各部门及各行业规划缺乏编制依据,《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1月18日批复后至今一年多时间,淄博市各部门及各行业的规划工作仍未及时开展,未编制包括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城市专项规划等行业规划。园区及专项规划问题突出。个别已经完成的部门规划也缺少环境影响篇章和说明,未考虑环境保护问题。如:淄博市中小企业局“十三五”发展规划等部分行业规划未设立环评篇章或说明。
(二)整改完成情况
1.《萌水镇·商家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中增加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篇章,并于2017年11月3日获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复。
2.编制了《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6-2030)》并通过专家评审,现正在调整完善中。
(三)整改验收情况
2018年10月26日,文昌湖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查阅资料的方式对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23项进行了验收。
经研究认为,文昌湖区规划编制到位,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对以上整改情况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文昌湖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日
联系地址:淄博市规划局文昌湖分局
联系电话:0533—6030052 电子邮箱:wchgh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