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对现制现售水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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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关于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生产经营行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于10月28日对全区现制现售饮用水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培训。
本次培训中监督所副所长蒋有民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学习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分析了与经营单位密切相关的内容,例如:经营者应当根据设备额定参数或者水质状况及时更换水处理材料;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应当在制水设备或设备周围的醒目位置公示水质自检和委托检测的时间和结果、水质处理材料的更换情况等信息。同时,布署现制现售水水样抽检工作。
下一步,区卫计监督所将继续做好现制现售水监督检查和卫生知识普及工作,进一步规范现制现售水的经营和管理,确保居民的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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