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为残疾人事业公益性岗位人员上浮工龄补贴
按照济南市残联有关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我区残联自7月份起,开始为所属54名残疾人事业公益性岗位人员上浮工龄补贴。
区残疾人公益岗最早设立于2003年,岗位人员招收均为我区残疾人,进一步缓解了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多年来,他们担负着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训练、就业培训、信访维权、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教育等大量工作任务,成为全区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力量。但一直以来,其工作年限和补贴待遇并未挂钩,无论工龄长短均执行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体现不出差别。为更好的调动工作积极性,稳定工作队伍,在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的协调帮助下,我区为其上浮了岗位补贴。
在全市残联系统率先为残疾人公益岗上浮工龄补贴,解决了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现实诉求,为残疾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也为我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区残联 高吉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