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落地栖霞区干部职工领到第一波减税红包
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落地 栖霞区干部职工领到第一波减税“红包”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过渡期政策正式施行,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亮点多、力度大,不仅提高了减除费用标准、扩大了中低收入税率级距、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还采取了“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第一步是2018年10月1日至年底实施过渡期政策,包括: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费用减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税率表;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
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无论从宏观层面还是微观层面来看,都在释放着改革红利。于国家而言,个税改革让可支配收入客观上实现了增长,间接拉动内需,促进消费。于个人而言,减税的效果更是体现的十分明显,减税的覆盖面在全区达到100%,每个人都不同程度享受到了减税福利,对于增强广大职工的获得感起到了一种正向激励作用。
9月份以来,栖霞区财政结算中心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将全区统发工资系统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从3500修改为5000,并按照新的税率表调整了纳税公式。此项政策调整后,10月份全区机关干部统发工资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比9月份减少了77%,机关干部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