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兴地镇五举措开展综合治理
一、领导重视 积极稳控 强化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镇所有的不稳定因素摸排管控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全面检查,再次分类排查,进一步分级稳控,明确职责,齐抓共管,为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努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村综治工作站,开展拉网式排查,再次明确工作责任人员,再次严格落实包保责任,把“矛盾必查,纠纷必解”作为预防命案的首要环节来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案件调处督查机制,及时***回访纠纷当事人,做到案结了事,不留死角。同时,派出所会同镇、村治安保卫力量,重点排查可能引发的命案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消除发案隐患,把各类易引发命案的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全镇域巡逻防控
综治办整合公安、文化、司法等职能部门,再次对公共场所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对相关经营业主进一步落实治安管控责任,对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实行严查重管。派出所在每月开展清查活动的基础上,再次巡查,消除治安隐患,惩治违法行为。
三.加强对特殊人群管理
司法所为确保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对回归社会的刑释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对他们的居住、工作、生活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采取多种渠道做好处置并登记造册。同时,认真开展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摸底调查工作,做到登记造册、建档立卡,落实对失足、劣迹青少年的各项帮教措施。此外,对精神病人加强管理,对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监护和治疗等措施进一步强化。
四.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综治办,司法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的社会普法工作体系,在群众中深入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倡导“守法是福、和谐是福”的平安理念,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及形式多样的法制宣讲活动,通过宣传,逐渐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剔除封建愚昧的思想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和处理工作、生活中的矛盾。
五.加强农村调解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调解队伍,以镇村调解队伍为主,对调解队伍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及调解水平。同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职能。及时掌握可能出现的家庭矛盾及民事纠纷,实现邻里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公益性,便民性法律服务,通过各种方式了解社情民意,民众诉求,增强各机关部门的交流、协调、合作,共同研究调解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合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