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溧水区2022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镇街及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2年省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宁农计〔2022〕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溧水区2022年省级农业专项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具体见***1-2),请按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本行政区域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度省级农业专项实施意见的任务内容,统筹各级专项资金,向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倾斜并扶持农业主导产业链发展,聚焦“专、精、新、特”,围绕延链、补链、强链重点环节扶优扶强,做好与产业链入库项目的有效衔接,突出农业保障和科技创新,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项目资格审核,避免项目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所申报项目必须为当年新建项目(开工时间为上年同类型项目申报结束后的项目视为当年新建)。凡近三年内有未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及绩效评价较差的、有举报且已经查实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当年不得同时申报多个同类项目。
加强申报单位信用审核管理,做好信用审查工作。所有申报项目必须进行实地勘验,职能部门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筛选立项时将更多考虑项目申报质量,包括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书质量(包括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的可行性与科学性)以及项目绩效指标申报等情况。
四、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要强化绩效评价考核,将绩效评价指标明确写入项目申报文本,并作为项目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所有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至区农业局相关科室站,项目申报材料应当目标明确、指标清晰、全面量化,以便于验收时对照考核和今后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须报送电子稿(见***3-8)。
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2年3月31日。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财务审计科:梁珂 57206775
农机管理科:黄海 57212624
畜牧兽医科:冯杰 56220997
***:
1. 溧水区2022年省级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农机维修点及区域农机维修中心能力提升建设申报指南
2. 溧水区2022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3.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格式文本
4.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5.承诺书
6.申报单位征信报告
7.溧水区2022年农业专项现场勘查表
8.溧水区2022年农业专项申报汇总表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