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对今年植树造林工作提出新要求
日前,在县林业局了解到,为适应新形势,今年我县植树造林工作在示范工程、苗木管理、造林施工等方面均提出了新要求。
——突出示范工程建设。按照大工程带动大发展思路,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导作用。每个乡镇要打造1处以上、造林集中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的省千万亩经济林示范工程,1处以上、造林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的荒山荒地造林示范工程。示范工程建设要突出区域特点、工程特点,在苗木规格、整地标准、栽植质量上要高标准、严要求,以点带面,提升造林质量。
——切实抓好苗木管理。今年所有造林苗木,县政府不再进行统一采购,由各乡镇政府自行组织采购。各乡镇要组织专门人员,根据地块落实情况,做好苗木品种确定、用苗量测算、苗木预购等各项准备工作。苗木必须具备有“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林木种苗检疫合格证、林木种苗检验合格证和苗木标签”的“四证一签”优质苗木。同时,苗木生产单位必须及时做好苗木春灌水、申报检疫检验等工作,确保苗木质量。
——有效组织造林施工。我县造林工作实施“任务、施工、管护、资金、责任、奖罚”六项政策,即由各乡镇按照任务进行规划设计,落实造林小班地块,负责本乡镇辖区内造林地块的整地、苗木采购、施工管理等造林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做好幼林地管护抚育。造林结束后,经验收合格,造林补助资金全部下拨到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负责做好资金发放。乡镇政府作为工程建设主体,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负总责,工程建设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