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消保委点评2014年消费投诉热点
2014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浦东新区消保委共受理互联网销售类投诉***19件,占总投诉的38.3%,比去年同期增加近3倍。
为全面了解电商执行新《消法》三包情况,浦东新区消保委组织开展了网络购物消费体验活动。体验活动暴露出网购投诉一些主要问题。比如网络平台描述错误,将应该设置成8.9折的鞋子,误设成2.9折。事件发生后,商家按照每单不低于20元,不高于200元标准进行补偿,多数消费者无法接受,要求以欺诈赔付,调处困难。此外,体验活动还发现网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退款不及时,且情况比较普遍。
新《消法》中规定“7天无理由退货”,买卖双方对于细则的理解差异也导致网购投诉量的增加。新《消法》除了规定4类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以外,还规定“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部分电商企业据此规定扩大“特殊商品”范围,设定不支持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而作为消费者,滥用新《消法》的情形也同样存在。如衣服等商品被部分消费者恶意穿用七日,然后再退还商家,商家认为商品已不再完好予以拒收,消费者得不到退款后即向消保委投诉,这样的情况在新《消法》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普遍出现,随之而来的投诉不断增加。
面对诸多网购投诉,消保委认为,急需建立社会化消费教育体系,树立理性消费、合法维权观念。在投诉调处过程中,仍有多数消费者对法律法规不甚了解,或只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而给协调造成障碍。同时,作为经营者的电商要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推动消费品牌建设,引导产业结构升级。引导企业加强以消费者导向为核心的品牌建设,提升品牌美誉度、知名度和忠诚度,是以“品牌战”替代和摆脱“价格战”的过程,也是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最佳方式。新《消法》的实施,从制度设计的层面对电商企业的权责进行细化,这有助于电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严格的制度会加快电商行业的分化,但同时规范化的网购环境也为电商平台带来了新的商机。引导企业以新《消法》的实施为契机,通过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与强化品牌和消费者的关系,培养忠诚消费者,为消费者增加经济的、社会的、技术支持的多种附加值,使企业的品牌传播由硬性向软性转移。消保委也要及时衔接行政监管部门,及时立案,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达到以监管促进消费维权,以消费维权完善监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