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松纪发〔2017〕7号
各乡镇党委、纪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级国家机关各院办局行党组,各直属机构党组(总支、支部),各开发区党委、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市纪委各派出纪工委:
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精神,推进省、荆州市《贯彻<***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实施办法》各项要求落地落实,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文明、祥和、廉洁的节日,现就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以团年、拜访、表彰等名义搞互相走访、送礼等活动;
二、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三、严禁违规公务接待,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酒,不提供香烟。同城不得吃请,不得在单位食堂、农庄、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公款大吃大喝;
四、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或者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违规组织和参加同学会、战友会、老乡会;
五、严禁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事先不请示、不报告;
六、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七、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值班费或福利待遇;
八、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烟酒、花卉、土特产品、购物卡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九、严禁违规参加“带彩”娱乐活动或各种形式的***活动,不得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
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十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停放公车,不得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十二、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全市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精神,要将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年底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十二个严禁”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早打招呼、早作提醒、早敲警钟,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政治意识,牢记政治使命,履行政治担当,以上率下,律己律人,形成“头雁效应”,以“关键少数”的自我革命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各级纪委(纪检组)要积极履行监督责任,继续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从一件件小事抓起,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保持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一刻不停歇地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打赢作风建设这场硬仗。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随机抽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节日腐败”零容忍,在全市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声势。要加大问责力度,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从严查处、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以新的成效擦亮作风建设亮丽名片。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市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716-6222555;举报网站:static.hbsz.gov.cn:8788/jiwei/ “在线举报”栏。
中共松滋市纪委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