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司法局四招组合拳助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启动暨重大项目和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会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作用,市司法局印发《关于阜新市司法行政系统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强化制度支撑,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律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护航经济稳进提质,为助力推动全市一季度“开门红”、实现全年“双千双百”目标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第一招——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制度支撑。高质量开展立法工作,对涉企法规规章优先安排、优先出台,重点做好《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工作,建立政府规章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市场主体参与立法工作渠道。适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涉经济发展特别是助企纾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政策优先审核机制,对涉企合法性审核文件1天内完成审核,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第二招——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治监督。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包容免罚清单。督促行政机关严格执行涉企检查计划,避免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做到“无事不扰企”。创新开展重点领域“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活动,打通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开设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督办,进一步发挥复议监督作用。
第三招——优化法律服务,夯实法治保障。发挥法律服务专班作用,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合作等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律所联商会、百名律师进百企活动,常态化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治体检。通过***服务、远程视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精准高效的公证、仲裁法律服务。积极发挥提存公证作用,引导公证机构配合金融机构办理企业续贷、展期等助企纾困服务。
第四招——在解纷中普法,促进和谐稳定。持续放大“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品牌效应,依托律师进企业解读涉企政策法规、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及时参与化解发现的涉企矛盾纠纷,探索打造“调解+普法”工作方式,把调解和普法的过程变成企业和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的过程,让调解工作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把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调解一件、普法一片、影响一方”的法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