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钦市建管〔2016〕114号
关于印发2016年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南区、钦北区住建局,市质安监站,市直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2016年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市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7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本委建管科、办存。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7月20日印发
2016年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钦州市委员会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的实施意见》(钦发〔2015〕12号)精神,根据《钦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钦政办〔216〕66)要求,为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巩固整治成果,推动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促使市区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化、纵深化,现结合市区建筑工程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区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让全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环境大变样,让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实现全市施工场地整洁文明,周边环境规范有序,社区居民共建和谐,建设工地形象整体提升。
二、整治范围
钦州市市区范围内全部建筑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
三、整治任务和工作标准
(一)视频监控系统
按照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钦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钦市建管〔2015〕156号)等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工作,加快钦州市信息化、现代化城市建设,推进建设工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提高建设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效能,实现建设工程的实时动态监控,加强扬尘控制及渣土运输管理,并协同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并为今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数字城管系统或公安天网系统做准备。
(二)施工现场围挡
1.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3.施工现场围挡必须符合建筑安全规范要求,不能占用人行行道设置围挡及堆放建筑材料。
(三)施工现场制度牌和保洁
1.施工现场出入口要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
2.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主路口应设置施工现场总平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制度牌。
3.施工现场要设有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洁和保洁。
(四)车辆清洗
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采取砼硬化或铺设钢板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车轮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市道路。
(五)施工现场污水排放
施工现场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六)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沥青。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七)垃圾运输、土方覆盖
1.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要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
2.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3.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4.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5.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八)施工脚手架
1.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施工外脚手架、安全网的搭设应按规定采用合格的材料并设有楼层分色带。
2.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溢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设专人及时清扫现场大门附近区域,保持干净整洁。
四、工作安排
2016年市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项综合整治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7月1日-7月31日)。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市区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隐患,制定综合整治工作计划。
(二)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8月1日—10月31日)。8月份开始,实施对市区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工地布置综合整治整改事项,并通过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完善工作举措,落实整改,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三)落实和保持工地日常文明施工及环境整治长效化常态化管理(2016年11月以后)。通过开展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整治工作,接受市相关部门对市区施工现场完成情况的全面检查、验收和考核,及时总结和推广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综合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查找工作中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是打造我市“最美内海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城区各有关单位要把建筑工地环境整治作为治理施工管理弊端,树立“钦州建设”形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硬任务,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是工地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总监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环境整治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摒弃以往粗放式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切实形成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三)细致周密部署,突出工作重点。钦南区、钦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监管责任范围内的每一个施工现场要明确监管负责人和监督员,确保监管不留死角。要突出重点,对施工处于基础阶段、渣土运输量大的工程进行重点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工地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渣土覆盖、保洁措施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实施差别化管理。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会议、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文明施工、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意识,使环境整治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工地、每个从业人员。
(四)采取严管重罚,加大惩处力度。各城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严排查、从严整改、从严打击,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打好工地整治攻坚战。对检查中发现环境整治措施不落实的,要马上签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快监管工作频率,提高查处工作效率。
(五)强化信息互通,建立长效机制。各城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汇总、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推进环境整治不断深入。要通过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及时总结和推广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经验、成果,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市住建委将会相关部门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建筑工地落实环境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建筑施工现场治理取得实效。
/zwgk/2016/7/2016***********2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