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隆国土告字201307号
经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隆林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名称 | 宗地坐落 | 出让土地面积(m2) | 设定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动工及竣工时间 | ||
建筑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广西隆林财富广场 | 隆林各族自治县供销社片区 | 3593.3 | 商住用地 | ≤5.6 | 70.18 | ≥2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522 | 3000 | 拍卖成交后三个月内全面开工,两年内竣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并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17日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17日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一楼向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下午17时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隆林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3年10月17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交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收取。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定于2013年10月18日上午10时整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会议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委托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和百色华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办。
2、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3、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买人及有关人员。
4、本公告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龙山街17号
联系人:关股长、李主任
联系电话:0776-2500183、0776-2503001
开户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新州分理处
银行帐号:2061***********39
隆林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27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