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8月2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日-2019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84556816(政务大厅)/84628188 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路1号510室 联系人:南京市秦淮区环保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秦淮区大件分解中心 | 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88号 | 南京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170万美元利用建设“秦淮区大件分解中心”,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成后大件物品处理规模为20t/d,即5000t/a |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碎粉尘经吸风管收集后进入脉冲反吹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无组织排放至车间。且本项目车间设置5套水喷淋装置,进一步降尘。 废水:建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运粮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大件物品破碎机和水喷淋装置等,单台设备噪声值为75-90dB(A)左右。通过购置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金属外卖综合利用;废木头、海绵、布料等、除尘器截留粉尘运至江宁铜井垃圾焚烧厂焚烧;生活垃圾环卫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相关部门意见: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03:03: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