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开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
“要不是你们今天在小凉河这里召开听证会。我们很多村民都不知道抓鸡虎(豹猫)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是不能抓的,这场听证会让我们意识到了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不仅对生物资源造成严重破坏,也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重大隐患,甚至会危及群众身体生命健康安全。”沙田镇逸石村村支书黄祥锋在发表听证意见时说道。
为增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透明度,加强依法惩治野生动物犯罪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近日,平桂区人民检察院就李某某等3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平桂区小凉河景区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平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贺州市公安局经办民警、林业局相关职能负责人、沙田镇政府分管领导、逸石村村支书、大盘村村支书、辩护人以及部分旁听群众共同参加。
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袁某某两人在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小凉河两岸使用套绳等工具猎捕豹猫共计10只,后将猎捕的豹猫杀害并食用或出售;犯罪嫌疑人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于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以每斤100元的价格收购李某某、袁某某猎捕的7只豹猫,用于其位于平桂区鹅塘镇的饭店菜品,等待食客挑选,伺机宰杀烹饪,销售渔利。其三人于2021年12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某、袁某某两人猎捕的豹猫,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公开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事实认定、释明了法律适用、并阐述了犯罪嫌疑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需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和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侦查机关、辩护人对案件表示无异议,均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成立,赞同检察机关的决定。与会的其他代表依次发表了听证评审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贯彻“应听尽听”的公开听证原则,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公开公正的态度,并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保护野生动物”呼声强烈。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追究滥捕滥杀滥食者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进一步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惩戒力度,
以办案警示和震慑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推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健康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此外,承办检察官向在场人员解读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阐述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对于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让听证会成为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平桂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公信力,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还将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的履行,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积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进一步凝聚保护野生动物的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全区居民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