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7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公布2017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辽财非〔2017〕1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我们联合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物价局发布了2017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并做出如下要求:
一、《非税目录》中若有遗漏而没有列入的项目,由执收单位随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或申报,以便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若涉及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若有项目增加、减少(含取消)及调整的,以国家和省有效文件规定为准。
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非税目录》的格式,结合本地实际,调整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布,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三、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综合科)反馈。
***: 1.全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2.全省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全省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4.全市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5.全市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6.铁岭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铁岭市财政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