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含图解)
点击查看文件: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是我国工程总承包管理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是我国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基本法。
截至目前,顺德区有多个政府投资项目采取了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制度,但未有任何管理执行依据。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为纲,为进一步推动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水平提升,顺德区启动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
二、目标任务
此次办法编制贯彻落实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并结合顺德区实际,切实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全过程管理,发挥促进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制度效能。
三、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四个章节,分别为总则、发包与承包、组织实施、附则,共计二十九条。
第一章 总则。主要概述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设计施工总承包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要求等内容。
第二章 发包与承包。主要规定了决策程序、发包阶段、发包主体、招投标条件、风险分担、计价模式等方面内容。
第三章 组织实施。主要规定了企业管理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分包情形、资金支付、质量安全工期责任、竣工验收、资料移交、质保维修、履约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
第四章 附则。主要规定了新旧制度的衔接、办法的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等方面内容。
四、执行标准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设计施工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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