榛子乡实行农户建房承诺书制度
本网讯(通讯员姜林):近日,榛子乡根据农民在建房过程中出现的批小建大、批东建西、建新不拆旧、不按时限建房等情况,根据多年工作实践,实行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承诺制,引导农民合法合规建房,加强农村建房用地管理,提高土地管理水平。
榛子乡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在建设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办理农户建房手续时,对农户建房实行承诺制,其目的在于引导农户积极配合国土、村镇建设、公路等部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村建房按审批手续规定建设,保证建房中不损坏和不影响其他公共设施。
建房户所签的《建房承诺书》涉及七个方面的内容,建房动工之前,首先完善各种审批手续;按规划要求或批准面积建设,不少批多占,批东建西,否则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选址不在高压线下,不在滑坡点、地质灾害点、泥石流多发区等危险地带;办理建房手续时自愿交纳一定数量的不违规建设保证,房屋验收符合要求再全额退还;新房建好后,必须将旧房拆除,并将原宅基地复恳;建房过程中,切实做好人员财产安全管理,发生事故,自负责任;建房期间不得将泥土、建筑垃圾堆在公共场所,不堵塞水沟,不在公路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
(责任编辑:庞东 编审:舒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