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本局各科、分局、中心:
按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应县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宝政办发〔2011〕28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要求,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推进我县价格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原则。
三、竞争岗位
1.综合科科长
2.成本监审科科长
3.价格举报中心主任,兼检查分局副局长
4.价格信息监测中心主任
5.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6.检查分局副局长
四、竞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良好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热情高。
2. 具有与履行岗位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有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
3.在本单位工作满二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素质较高的退役士官安置人员;竞争中层正职应有在本单位担任中层副职二年以上的履历。
4.新提拔任职的年龄原则上要求男52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8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 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五、竞争步骤
1.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关于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局党组审定同意后,下发到各科、分局、中心。
2.宣传动员。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竞争上岗的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报名,自觉接受组织挑选,为全县价格事业发展作贡献。
3.报名和资格审查。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宝应县物价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一人须报两个职位,1月17日前报综合科。报名结束后,局党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
4.竞争演讲。召开竞争演讲会议,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竞争演讲,演讲的主要内容包括竞争理由及工作打算,演讲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5. 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竞争演讲结束后,参会干部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加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6、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推荐结果、个人意愿、工作履历、任职资格、工作需要等情况,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7、公示任职。拟任人选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
六、任职管理
1、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任期为3年。任期满后,可以重新任职。任期内出现违纪违法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职务。
2、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因工作需要,组织上可以调整任职岗位,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否则可以解除其相关职务。
七、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过程中严禁组织、参与、帮助他人拉票。对违反规定通过当面拜访拉票,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拉票,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拉票,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等,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在推荐前查实的,取消被推荐人资格;在研究拟任人选时查实的,取消拟任人选资格;在任职后查实的,免去所任职务。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也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附:宝应县物价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2018年1月12日
抄送:市物价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宝应县物价局综合科 2018年1月12日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