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监局关于购买2016年舆情信息等综合服务的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质监局决定购买舆情监测等综合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洽谈。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以服务广州市质监局及时掌握舆情动态、正确引导舆论、辅助工作决策为目标,提供持续、及时、有针对性的舆情监控、分析、反馈及相关的综合信息服务;
(二)以服务广州市质监系统内部信息交流,提高工作人员媒体素养及新闻宣传工作水平为目标,提供相应的信息编辑及新闻信息业务培训服务;
(三)以提高广州质监宣传工作效果为目标,提供专业的宣传策划及宣传资料设计编辑等服务。
二、资质要求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 具有专业的信息化舆情监测系统,系统支持采集范围包括报刊、电视、广播、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公共账号等信息,自动过滤无效数据,可实现7×24小时不间断自动采集。支持关键词搜索采集和关注用户信息采集。可以根据用户信息抓取需求随时免费调整或增加关键词。
(三) 具有履行本次服务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为市级以上(含)政府和职能部门提供信息化服务的经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限额标准
项目采购金额不超过30万。
四、提交资料
单位简介;资质证明;项目内容相关服务案例;舆情监测系统功能介绍;具体服务方案(包含服务内容及实施方案、明细项目的报价单)。
资料提交时间: 2016年1月5日—1月12日
特此通告。
广州市质监局 2015年1月5日
(联系人:陈 金 ,联系电话:83228383)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小北御景广场)广州市质监局1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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