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林区及野外违规用火进行专项治理
1月8日下午,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市林业局召开了全市林区及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此次行动自即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工作标准要求高,打击治理时间长,会议要求各级各单位积极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宣传,严格组织纪律,确保这次打击治理行动实现预期效果。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了由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各县市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市属林场、林区派出所负责人组成的全市林区及野外违规用火巡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市属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保障,协调地方公安局、派出所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区域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行动期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组织报道典型案例,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目的。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市民群众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等方式举报森林火灾和安全隐患。同时,对防火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活动期间各级各单位严格组织纪律,各巡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管辖区域的第一责任人、负全责。本区域内发生涉林案件、事件及违规用火行为时应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森林公安机关尽快查、侦、破,并迅速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各执法单位严格依法办案,不拖、压案件,对执法办案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三证一单”制度,各项巡查治理行动确保依法有序进行。
市巡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地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市森林公安局督导巡查小组将对全市各执法小组的巡查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自觉服从督导组的安排和调度。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巡查治理台账,各县市森林公安局、城郊分局和泰山、徂徕山林区派出所每周一9:00前,向市森林公安局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经汇总后报市森防指、市林业局。防火紧要时期一天一报。
通过全市各级各单位强化责任制落实,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加大林区及野外火源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幸福美丽泰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