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加强和规范测绘行业管理
为加强测绘行业治理,规范测绘市场秩序,市自然资源局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测绘监管和执法机制,于日前出台《关于依法加强和规范测绘行业管理的通知》,切实增强测绘行业刚性约束力。
市自然资源局明确要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监管。通过采取双随机抽查办法,每年抽取全市不少于20%的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开展测绘成果质量督查,并配合省自然资源厅随机抽查该市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督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测绘项目质量不合格的,逐个查明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转包或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加强测绘行业资质监管,市自然资源局要求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应持测绘作业证件上岗,测绘成果除标明测绘单位资质印章外,须同时签署持证测绘和质检人员姓名,未加盖测绘单位资质章和未经持证测绘和质检人员签章的测绘成果视为不规范成果,政府相关部门和测绘项目委托单位有权拒收。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测绘单位资质和测绘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加强《测绘作业证》审核审批和领用使用管理。
针对辖区内矿山交换图测绘和房屋征收拆迁测绘问题较为突出,影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以及造成国家征收土地中的资产流失等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将重点加强矿山和征迁领域测绘专项监管,并通过测绘项目倒查发现各类测绘违法违规行为。凡不符合要求的交换图将责成矿山企业要求测绘单位补测补绘;对巷道临近矿区边界的开展实地核查,从源头上促进交换图质量的提高。对开采至矿区边界、采掘进度与产量估算不符的交换图,由龙岩市局组织第三方测绘人员进行重测,分清矿山企业和测绘单位责任,对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执法机关查处。
为加强测绘行业信用监管,市自然资源局规定,重点加强测绘单位履约守信监管,对不履行合同、不信守承诺的列为失信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书面报告市、县测绘主管部门。对本市测绘单位或参与测绘作业的市外测绘单位,凡被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其他社会信用平台列入失信名单的,均列为失信单位,不得从事辖区内的测绘作业。
结合当地测绘市场实际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将加强矿山测绘和房屋征迁测绘领域监管,重点查处测绘成果质量和测绘资质等问题。对在工作中发现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矿山交换图和房屋征迁测绘存在弄虚作假导致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建议原发证机关降低其测绘资质等级或吊销测绘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提供弄虚作假交换图的矿山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对测绘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或者出借资质,或者无资质从事测绘作业活动的,造成国家或者房屋所有权人经济损失等情形,情节严重的,有测绘资质的建议原发证机关吊销其测绘资质证书,未取得测绘资质的没收测绘工具。
为加大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市自然资源局将健全完善测绘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测绘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受到行政处罚的测绘单位名单全部录入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示,让失信单位在社会上和行业里难以立足。同时建立龙岩市测绘行业“黑名单”制度,并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开,形成对违法违规和失信测绘单位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