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积极落实本区贯彻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6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落实《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和河道综合整治监督启动会。会议由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叶欢静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松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区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程永利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通报了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下联动执法检查和河道综合整治监督工作方案,并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进行了部署。
区环保局、区建管委、区发改委、桃浦镇、桃浦科技智慧城公司等9家单位围绕目前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作大会发言和书面交流。区环保局在交流发言中回顾了近年来环保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环境实效,对去年10月1日新《环保条例》实施以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下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明确:对《条例》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切实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水环境治理、“河长制”“一河一策”等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不断提升区域的环境品质。同时,通过执法检查和监督查找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重点,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发挥与市人大上下联动优势,把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