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昨日在崇明法院成立
为了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崇明县“生态+”发展战略,妥善处理好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案件,有力保障崇明生态岛建设,更好地服务县域发展大局,昨日,崇明法院成立上海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的专门化、专业化。
崇明法院表示,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可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司法规制,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同时,妥善处理好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案件,有力保障崇明生态岛建设。
据悉,崇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对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集中审理、集中执行,搭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绿色通道。其主要职责包括审理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环境资源监管失职渎职等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案件;审理涉及森林、内河、湖泊、滩涂、湿地以及大气、水、土壤、电、气等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合同和侵权案件。同时,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行政和执行案件也在该庭的审理范围之内。
为何要专门设置一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崇明法院表示,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可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司法规制,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
崇明法院院长米振荣透露,近年来,环境资源案件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因此,组建专业化的审判庭,对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案件进行专门化、专业化的归口办理,有助于优化办案力量,统一裁判尺度,辐射审判效果,最大限度发挥司法保护生态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