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业务部分表格调整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各房地产企业:
因实际需要,现对办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业务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及《商品房销售价目表》两个表格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我局将于2014年1月16日起使用新表格,对仍使用原旧表格的业务将不再受理,请各房地产企业及时更新表格。
办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业务的其他内容仍按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转发佛山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实施
***:1.《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
2.《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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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08:18: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