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泰华路、丹霞路道路提升工程主要对泰华路(高明大道至三宝路段,全长约2.16公里)、丹霞路(秀丽河至祥福路段,全长约1公里)人行道及辅道进行改造提升;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对该路段的辅道路面及标志、人行道和附属设施、道路照明系统、排水、绿化等进行改造提升。 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资料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加盖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的“CMA”章。 工期要求:交工验收检测:按甲方通知日开工,10个日历天内乙方完成相关交工验收检测并提交相关成果资料;竣工验收检测:按甲方通知日开工,15个日历天内乙方完成相关竣工验收检测并提交相关成果资料。 发包方式:采用竞价定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且竞价的最高限价为9.93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竞价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价:以中标单位报价为合同价,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价含税。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地须在佛山市辖区内,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在《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度在建交通工程水泥及钢筋试验比对结果的通报》明交字〔2021〕199号文中,水泥比对试验结果及钢筋试验比对结果评价分别达到“合格”及“满意”。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3)项资质: (1)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 ; (2)须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3)须具有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检验检测服务资质和计量认证资质。 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为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且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 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二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即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 3、提供《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度在建交通工程水泥及钢筋试验比对结果的通报》明交字〔2021〕199号文中,水泥比对试验结果及钢筋试验比对结果评价复印件; 4、提供投标人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须能反映企业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内容; 5、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格式见***); 6、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如报名资料复印件模糊不清均不接受报名; (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竞价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未按时到场参加报价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 参加单位到场进行报价,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递交密封的报价文件。 中标人的确定:对参与单位的报价进行现场公布并排序,按有效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人。 竞价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楼开标室。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中合同条款,竞价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竞价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