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人社局重民生促落实以便民暖民心
今年来,宜君县人社局秉承“便民 温暖”的工作模式,坚持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主题,加大困难人群的社会保障力度,上调失业人员保险待遇标准,以便民举措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
上调“八大员”养老补助待遇标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县“八大员”养老补助均有所上调,其中民办教师的养老补助从每年工龄补助7.3元调整到8.1元,农技人员、水管员、卫生员、放映员及林业员工龄补助从4.9元调整到5.4元。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县人社部门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更新基础养老金数据参数,并承诺将在6月底对前5个月新增部分养老金补发到位。
调整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根据陕人社发〔2015〕26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精神,县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调整,宜君县属于四类工资区,2015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为892.50元/月,比去年增加了165元/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便民举措方便群众参(续)保 本着方便群众,确保基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今年我县在全市率先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试点工作,即通过银行批量扣款,保证了缴费信息准确、保费资金安全,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减轻镇、村级经办服务人员的工作量,进一步提升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水平,方便群众参(续)保,更好贯彻落实国家惠民利民政策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