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樵新河村一组住宅用地填土工程招标说明书内容修改的补充通知
关于西樵新河村一组住宅用地填土工程
招标说明书内容修改的补充通知
西樵新河村一组住宅用地填土工程招标说明书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说明书第2页第4大点“工期要求”的第1小点内容为:为使工程进度加快,中标人须在中标当天内签定具体合同并三天内组织进场施工,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交出场地施工日起至完成全部工程日(历期12天),该工期已含雨水天气,若招标人未能及时交出施工场地或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拖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修改为: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交出场地施工日起至完成全部工程日(历期12天),该工期已含雨水天气,若招标人未能及时交出施工场地或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拖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招标说明书第5页第八大点“评标原则”的第2小点内容为:本次评标办法:由招标人设定最高上限价,在最高上限价或在低于最高上限价的范围内,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开标时如出现相同报价者则采用先开先得办法确定中标者。
修改为:本次评标办法:由招标人设定最高上限价,在最高上限价或在低于最高上限价的范围内,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开标时如出现相同报价者则采用抽签办法确定中标者。
西樵镇新河村委会
200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