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金工业小区无纺布基地A地块填土工程修改通知1
南金工业小区无纺布基地A地块填土工程
修改通知(1)
本文件为对《南金工业小区无纺布基地A地块填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招标补充说明文件,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下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4页原为:
6、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曾成功地独立承接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30万元或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注: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现更正为:
6、业绩要求:曾成功地独立承接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30万元或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注: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53页原为:
2012年1月1日至今曾成功地独立承接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30万元或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注: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现更正为:
曾成功地独立承接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30万元或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注: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有关内容的,按上述进行修改。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江联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