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南海区2019年度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建设函〔2019〕148号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南海区2019年度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9年4月1日
(联系人:钟暾,联系电话:86231980,邮箱:2743***619@qq.com)
南海区2019年度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和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安〔2019〕3号)要求,决定自2019年3月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对广东***和***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安排上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开展“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要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专项治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各方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我局黄玮瑜副局长担任,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相关负责人、各镇(街道)建设办负责人担任成员。
三、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8〕15号)、《佛山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18〕848号)和《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南海区住建系统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南建设函〔2019〕75号)要求,检查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及建设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二)危大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和安全管理重点环节执行情况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2.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 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设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4.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脚手架搭设按方案和规范标准要求的执行情况,特别是立杆间距、扫地杆和纵横向水平杆设置以及剪刀撑和刚性连墙点等强制性要求的落实情况,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情况。
各镇(街)政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农房、城市“三旧”改造、城中村在建房进行全面自查,切实履行在建农房属地管理责任。
(三)防高空坠落安全管理情况
针对洞口、脚手架、悬空高处作业、轻型屋面、拆除工作、登高过程、屋面沿口、龙门吊转料平台、临边等不同作业环节、现场不同部位、各专业工种可能面临的高坠风险,完善各项防护措施及管理措施情况。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动火审批情况以及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
(五)汛期安全防范情况
建立汛期值班、险情报送制度和制定汛期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情况;房屋市政工程临时工棚是否搭设在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等地势较低的危险区域;工地现场的防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基坑边特别是开挖的市政管道沟渠周边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机械等荷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情况;基坑工程变形监测情况;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卸料平台、临时用电等汛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落实的制度建设情况;隐患排查台账记录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4月2日前)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要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人员安排,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充分下达到辖区内每个在建工地,并于4月3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送我局质安科。
(二)全面开展阶段(4月3日至11月30日)
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治理隐患问题。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按照工作部署,全力督促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将结合季度大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地开展检查,对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31日)
各有关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做好本次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即采取行动,抓好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问题查改,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管执法查处,敢于动真碰硬,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该停工的坚决停工。
(三)压实责任,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提高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将建筑施工整治行动真正深入到生产一线当中。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沟通,认真做好信息报送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加强专项治理的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汇总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每月1日前报送《2019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详见***);每季度的次月1日前报送进展情况(进展情况应包括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督查检查情况、监管执法情况、协调推进重点问题情况等内容,材料力求体现工作实绩,反映具体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于12月12日前报送我局质安科。
***:2019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抄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安委会,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和城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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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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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于每月1日前报送本表至我局质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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