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大沥医院改造工程修改答疑
各投标单位:
现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世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的旧大沥医院改造工程招标项目作出如下修改及答疑:
1、问:我司有一项装修工程业绩,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现已完工,进入验收程序,可以提供业主完工证明,请问是否合格?
答:不可以,需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需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
2、问: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即(农历二十),将近年关,是否考虑项目建造师代替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
答:不行,需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是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场,开标前将对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医院
招标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世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章):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3年1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