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部署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
1月28日,高明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0年度总结会召开,总结通报2020年高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并部署2021年工作。高明区委副书记、区长梁耀斌表示,2021年,高明要齐头并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产业振兴。
2020年,高明区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五大振兴工作,推动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大进展。其中,高明区在全省2019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先后获得首批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广东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等称号。
会议指出,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大进展的过程中,全区通过落实党建引领保障、落实政策体系保障、落实综合改革保障、落实资金投入保障、落实人才振兴保障的“五大保障措施”,实现了产业发展水平、农村人居环境、公共基础设施、乡风文明水平和基层治理水平的“五个明显提升”。
会议通报了在2020年高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等16个单位以及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李荣汉等161人上榜。
梁耀斌表示,2020年高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2021年,高明要继续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综合制度等短板,将高明的农业农村从发展短板转变为未来发展的潜力。
梁耀斌表示,乡村振兴工作是推动高明“十四五”时期开好局的重要支撑,是满足高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全区接下来要高标准深入实施高明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抓牢抓实农业现代化工作,加快完成农村股份制改革等制度改革任务。
梁耀斌强调,2021年全区要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抓好农村产业发展。此外,要持续进行丢荒地治理,加快土地流转和集约开发,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美丽高明”大行动一周年之际,高明要继续谋划未来三年的大行动,实现高明全域城乡环境整治提升。
高明区领导麦兆雄、严杰丰、谢志强、谢庆山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