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响乐团迁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2016年12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2015年11月至12月,市审计局对上海交响乐团负责建设的上海交响乐团迁建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9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4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准了该项目初步设计。
根据上海交响乐团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5年5月31日,该项目完成投资额为71022.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63255.63万元,待摊投资7766.65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为65142.2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6127.84万元、设备投资11287.48万元、待摊投资7726.9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的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发现,该项目上报决算中,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79.13万元、多计临时接电容量费16.24万元、多计设计费23.46万元,多计项目建设成本合计637.01万元。
(二)审计发现,因设计变更了原有专业声学等室内装修、音响系统、外立面装修、道路广场及景观绿化等工程设计,因概算编制不准确,如概算编制漏项、少计部分概算工程量、采用已经废止的93定额编制概算等因素增加投资,该项目超概算投资11813万元。
(三)审计发现,该项目弹簧隔振器采购合同,声学设计合同等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共计2492.75万元。
(四)审计发现,截至审计日,该项目尚未通过规划、档案专项验收,整体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也未完成。
(五)审计发现,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且采购内控制度不完善。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的问题,要求上海交响乐团作相应账务调整;对于项目投资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上海交响乐团按原审批部门审批;对部分工程、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上海交响乐团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招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尚未完成部分专项验收及整体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要求上海交响乐团按有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对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且采购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要求上海交响乐团进行账务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调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整改结果由上海交响乐团负责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审计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