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实验幼儿园20182019学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办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是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与深圳实验教育机构合办的公立性幼儿园。是大鹏新区引入深圳实验教育品牌,在下沙安置区创办的一所实现教育优质化、特色化、现代化、国际化建成优质学前教育经验积淀于推广的示范园。深圳实验教育机构和深圳实验学校同属于一个办学实体,深圳实验教育机构现有分布在福田区、罗湖区、龙岗区、龙华区和大鹏新区共7所幼儿园。各园设施设备齐全,办学条件优越,其中有4所幼儿园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各园严格遵循“以品牌为依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坚定地实施以爱国主义教育为基础的健全人格教育,努力为家长和孩子提供高品质的服务,朝着办“深圳市实验性、示范性幼儿园”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于2017年11月被评为区级幼儿园。
二、招生对象及年龄要求
(一)招生对象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含港澳台籍)适龄儿童;
3.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各年龄段要求
小班,2014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儿童;
中班,2013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儿童;
大班,2012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儿童;
(三)计划招生人数
大班12人;中班10人;小班75人。
三、学位申请方法
(一)提前准备材料。5月2日前,家长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入园材料,确保适龄儿童顺利申请学位。
(二)网上预报名。5月2日(10:00)—5月19日(23:59),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在线服务-教育-幼儿园报名”,选择入读的幼儿园进入在线报名系统,填写入园信息,上传入园所需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预报名。幼儿园于5月20日前初审材料,家长可以登录报名网址查看初审结果。
(三)现场提交材料。5月20日家长向幼儿园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的纸质材料,幼儿园审原件留复印件,经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幼儿园受理其申请。如果家长未在指定时间提交纸质材料到幼儿园的,则视为主动放弃学位。对于不予受理的,幼儿园要及时告知家长,家长也可以自行向幼儿园咨询。
(四)审核申请材料。5月22日-6月1日,幼儿园对家长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材料齐全的,视为有效申请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五)公布录取结果。6月4日-6月8日,幼儿园查验网上报名和纸质材料情况,根据录取学位类型逐一录取。
(六)幼儿园招生补录。在集中招生结束后,新区公共事业局将对全区各幼儿园录取情况进行统计核准,在有富余学位的基础上,视幼儿园报名录取情况,可适当延长招生时间。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补录,相关要求同上。补录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7(10:00)-6月29日(23:59);
2.现场提交材料时间:7月2日;
3.审核申请材料时间:7月3日;
4.公布录取结果时间:7月4日。
(七)新生注册
录取的新生幼儿园会安排新生家长会、新生缴费、新生报到注册的时间,凡被录取的2018年秋季新生,请家长关注幼儿园宣传栏或园门公告,或拨打幼儿园咨询电话了解新生注册安排。
四、申请幼儿园学位需现场提交的材料
现场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每份材料统一用A4纸各复印一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原件和复印件送至幼儿园审核,幼儿园验原件留复印件。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家长填写并打印此表,一式两份(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在线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
2.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通行证、护照等(无身份证或正在办理中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3.《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说明1.在深圳接种且持有接种卡或条形码的儿童,家长可登录“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深圳市免疫规划之窗”,进入“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进行网上查验并直接打印《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说明2. 在异地接种儿童或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并开具此证明
4.儿童接种证(复印姓名页和接种记录页);
5.儿童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和孩子的页面);
7.住房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等原件和复印件);
8.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户在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非深户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9.儿童入园体检表(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准备儿童1寸彩照一张,于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特别说明1:在同等条件下,非深圳户籍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双方中一方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可以优先录取(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从2019-2020学年开始,幼儿园招生录取将与本市居住证制度结合,请家长提前办理深圳市居住证。
特别说明2:在同等条件下,非深圳户籍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双方中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优先录取(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把社保卡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特别说明3: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持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系统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特别说明4: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台湾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及《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特别说明5:属于享受相关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6: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申请2018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的军人子女,请家长于报名前带上户口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等材料到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登记备案,联系人:向凡,电话:22389035。
特别说明7: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幼儿园收验并留存备查。
五、关于申请学位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原件。
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生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户籍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期至少包含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请到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房屋租赁信息》材料,该材料可用于学位申请中的地段确认。
3.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住房(统称为特殊住房)材料: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可提供房屋编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盖章确认的住房证明材料。集体宿舍证明的出具单位需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如属第三方劳务派遣,则需出具适龄儿童父母与第三方公司劳务合同及第三方公司与该儿童父母所在用人单位服务合同。
(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以上特殊住房证明(样本),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在线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有需要的自行打印。
(二)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材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材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材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3.未在指定时间段申请学位的;
4.同时申请两所以上(含两所)幼儿园的。
六、录取方法
按照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免试就近入园原则和学位类型逐一录取,录满为止。学位类型为:
第一类型:大鹏新区户籍,在申请园所属办事处辖区内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房产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型:深圳其他区户籍,在申请园所属办事辖区内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房产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在申请园所属办事处辖区内购房(父母或监护人有该房产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四类型:所属办事处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申请园所属办事处辖区内租房;
第五类型:大鹏新区内非所属办事处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申请园所属办事处辖区内租房;
第六类型: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申请园所属办事处辖区内租房;
第七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外籍),父母或监护人在申请园所属办事处辖区内租房。
七、其他提示
(一)由于幼儿园学位紧张,如果在幼儿园周边租房,并以租房材料申请本幼儿园学位的,有可能出现未被本园录取的风险。请家长留意幼儿园的学位情况,慎重填报幼儿园。
(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到幼儿园递交申请材料的,其先后顺序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
(三)为避免网上预报名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建议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错峰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八、相关咨询电话
新区教育行政部门:
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28333040,28333606
市公安局大鹏分局户籍咨询电话:84465000
新区人口计生部门:
葵涌办事处计生办:89778333
大鹏办事处计生办:84305419
南澳办事处计生办:84401225
新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葵涌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89778333
大鹏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84308001
南澳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852096***
社保部门:
大鹏社保分局:84206962-1
大鹏社保站:84302393-2
南澳社保站:84402540
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84306766
大鹏实验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84300806,84300906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实验幼儿园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