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培训暨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宣贯会顺利举办
为帮助化妆品经营企业学习运用《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7月4日上午,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井岸镇文化活动中心举办了“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培训暨《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宣贯会”,斗门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各镇(街)所执法人员100余人参加本次宣贯会。
会上,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张少伟作动员讲话,引导培训人员通过学法懂法用法来经营管理化妆品行业,分析我区化妆品经营状况和监管形势,并对经营企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转变观念,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二是强化企业责任意识,严格追究企业违法违规责任;三是加强学习,熟知化妆品经营的法律法规,以法为经营的绝对标准,保证销售使用的化妆品合法合规。
会上,斗门区局药品监督管理股股长苏丹凤对《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经营管理条款做详细的解读,要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经营追溯制度,即建立并执行化妆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化妆品进货和销售台账等。
本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化妆品安全责任意识,助推斗门区健康美丽行业的发展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