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办公楼停车场场地平整工程
项目名称 | 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办公楼停车场场地平整工程 | ||
建设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
工程地址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 ||
招标内容 |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石粉层摊铺碾压,回填土合计。(具体工程量按现场实际确定,造价不予调整)。本工程按50000元包干,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包干价罚金)。 |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工期 | 中标通知书签发日起7日历天 (每延误一天竣工,中标人支付补偿金500元,累计计算) |
评标办法 | 摇珠大号中标 | 包干价 | 50000元 |
招标条件 | 投标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士石方工程施工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
投标咨询电话 | 0756-7268725(林工) | ||
报名须提供资料 |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现金5000元现场查验。 5、外来企业须出示本年度《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
备 注 | 1、 14时到区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答疑,14:55开标。 2、 中标人履约保证金5000元当场交纳,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3、 开标后中标价不作调整,中标人应考虑所有可能的中标风险。 4、 中标单位如未能及时与甲方签订合同及由于中标人自已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工程的,除按规定缴纳罚金外今后将被拒绝参加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所辖工程的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