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民政局圆满完成2016年低保调标补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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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珠府函〔2016〕209号)规定,香洲区低保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现在的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630元。现按7月份在册低保名册补发1-7月份调整低保标准后低保金差额,共为1295户1976人低保对象发放调标后低保金差额65***50元,8月初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银行存折上,确保及时安全补发,圆满完成了2016年低保调标补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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