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海洋农业水务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以务实作风狠抓落实,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实际行动上来,为推进海洋农业水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16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推进和保障机制。
1.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在认真总结局历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周密部署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制定了2016年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形成了林粤海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各分管副局长具体抓,业务科室各负其责,政策法规科与业务科室(局属单位)联动,积极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局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一是制定2016年局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切实贯彻执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遵循法治方式处理具体行政事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参加珠海市干部教育培训网进行在线法律知识教育。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领导干部180余人次参与珠海地方立法和普法知识网上培训、考试。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各类培训。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参加省级行政执法和立法培训班3次、市级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2次。四是主动聘请上级领导、专家、实务工作者进行面对面培训。聘请省水利厅等法规部门领导对我局领导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内容涵盖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等。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灵活多样有针对性培训,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 顺利通过省、市两级对我局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党组书记、林粤海局长多次作出指示,分管领导王电波副局长多次组织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对我局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依法行政保障等方面提出全面、具体的要求,确保我局2015年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得到市依法行政考评领导小组高度肯定并顺利通过市政府对我局依法行政考评。2016年,我局同时也作为市直部门的代表,接受了省依法行政考评组实地考核抽查,并顺利通过。
(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的监督。
1. 扎实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一是根据市政府统筹部署,认真做好海洋农业水务系统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完成全局666项职权的编制工作(含79项许可、526项处罚、6项强制、征收1项、给付4项、检查21项、裁决1项、确认8项、其他职权20项),编制结果通过市政府和局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二是高标准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本次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同以往相比质量要求更高、更细,编制结果向社会公开。例如,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明确要求不得有兜底、模糊条款、有歧义;要提供全面、直观、准确且标准化的窗口办理流程图、网上办理流程图和内部审批流程图,流程图要清晰易懂;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监督检查环节的量化表要求详细列出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裁量基准,裁量基准须具体、细化,不能出现模糊表述,法律救济途径直接列明复议机关、诉讼机关地址、联系方式等。2016年,涉及我局79项行政许可和5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完成标准工作,完成率达100%。三是做好审批体制等系列改革。根据市统一部署做好我局“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投资建设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等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目录管理系统等。四是妥善做好我局承接省海洋与渔业局委托下放的8项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利用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委托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五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方便办事群众,赋予基层更多自主性,将进口兽药通关单开具等4项市一级事权下放至各区(功能区),并做好与各区(功能区)的交接等后续工作。
2. 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监督。落实网上审批工作,我局24项审批服务事项(网厅目前数据)全部可提供在线办理。认真贯彻实施《2016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网上办事大厅的全流程办理率和网上办结率都达到了100%。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继续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和亲切服务,进一步推进窗口预约制度和党员志愿岗服务,共有渔政和动植物检验检疫两大类别共8个办事窗口提供电话预约服务。2016年以来,通过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渠道,已累计为约1430人次提供预约服务,共办理相关事项1430多项。
3. 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种社会组织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完善举报、申诉制度,通过公开信箱、监督电话、互联网络等形式,认真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申诉。2016年通过“12345”热线、数字城管和人民来信来访,办理举报、投诉、表扬190多宗。接件量居前列的为举报投诉私宰生猪、非法电鱼、偷挖海砂、偷排污水和海洋污染等行为。通过及时处理投诉工单,打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农业、海洋和水务等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4. 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监察监督,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一是针对执法实践的需要及机构职能划转变化的情况,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2012年制定的《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及局属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进行了修订,送市法制局审核、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后公开发布,使我局行政执法更加符合省、市依法行政相关要求。二是组织参加省农业厅、省水利厅、市法制局等各类法律知识培训45人次,办理执法资格证7人次,清理执法资格9人次,年审换证2人,树立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意识。三是2016年我局执法规范化水平取得新突破,珠海市国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劣兽药案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件;水政执法方面,成某某无河砂合法来源证明运输河砂案获得全省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一等奖,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组织开展了全局及局属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共449宗进行自查,对20余宗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进行集中评查评选和交流学习,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5. 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37条,做到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都及时上网公开。主要公开方式有:通过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以及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04条,通过局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78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239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6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宗。通过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1. 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组织了《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并经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20日通过,自2016年7月28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市首部河流管理条例出台。条例建立了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还创新性地规定了市、区、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双向考核评议机制,当上级单位有拖延推卸责任等问题时,镇街等基层单位也可对其进行评议。在强化保护意识方面,条例创新性地通过法定形式设立了前山河保护日。条例将每年7月28日设立为前山河保护日,有利于倡导人人参与前山河水环境保护,丰富前山河作为母亲河的文化内涵,促进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2. 规范、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切实执行市有关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16年共起草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4个。一是为规范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行为,切实维护水利工程施工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我局陆续出台《珠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办法(试行)》、《珠海市水利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二是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调整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渔业执法和渔船安全监管,我局起草制订《珠海市违规渔船扣减渔业油价补贴暂行办法》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执行。三是为加强我市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害赔偿,做好国家损失赔偿款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由我局起草制订了《珠海市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损失赔偿款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上述4个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出台,使我局管理相关工作时更加依法有据,切实可行。
(四)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机制,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 进一步健全决策制度机制,科学界定决策事项和界限。做好学习贯彻市政府一系列关于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的政府规章工作。完善行政听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细化具体操作流程。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立法工作,更加注重听取公众意见,通过邀请专家,社区代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基层政府部门召开座谈会、在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和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方式,科学制定行政决策。
2. 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履行行政诉讼首长出庭制度。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相关法律规定,建立以局政策法规科为主导,相关业务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相互配合的决策机制。加强情况交流和问题研究,形成解决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依法及时妥善地解决人民群众涉及行政争议的利益诉求。2016年,针对林某诉我局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3宗案件,克服时间紧、原告方诉讼请求不明确导致证据收集难等实际困难,组织协调市三防办、法律顾问等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市有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规定,由市三防办常务副主任作为局分管领导出庭应诉,取得良好的效果。2016年5月,涉及我局3宗行政诉讼案件全部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而结案,2016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落实两法衔接机制。
1.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农业方面,制定了《珠海市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和《珠海市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巡查工作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范围覆盖全市各区,监测重点包括屠宰场、农业生产基地、规模化生产场、生产专业户等,检测品种包括种植业产品、畜牧业产品和水产品等共监督抽查抽取样品1230份,合格数量1217份,合格率98.9%。同时,农产品安全信息定期在珠海市政府网站公示,共公示33期。今年我市未发生一例本地农产品安全事故。水务方面,共计开展日常巡查189次,组织专项行动29次,处理水事违法违规行为34宗,立案查处5宗;检查、督促各区处理水事违法违规行为21宗。渔业方面,市渔政支队及所属大队共出动执法船艇1736艘次、车辆***5辆次、执法人员9720人次,检查渔船8489艘次。查获渔业违法违规案件344宗,罚款153.88万元,其中查获电鱼行为42起,没收“三无”船舶62艘;排查一般性安全隐患792起并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海洋监察方面,我局将非法采砂、违法倾废等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列入年度执法工作重点, 2016年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3500人次、执法船艇800艘次、执法车辆150辆次,共检查海洋工程项目245个次、倾废区18个次,登检倾废船舶4艘次、采砂船舶273艘次,核查填海疑点疑区12个,查处各类海监案件24宗,收缴罚款350多万元。生猪屠宰方面,全年共处理生猪私宰类投诉21宗,立案10宗,摸排查处违法行为人130人次,出动执法人员235人次,打掉私宰窝点8个,扣押私宰生猪27头,扣押私宰生猪鲜肉产品820公斤,扣押生猪产品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加强对录入平台案件的监督,督促局属执法单位依法办案,防止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2016年,共计录入两法衔接平台213宗(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涉及海洋、渔业、农业、水务等多个领域。特别是对群众意见反映较多的电鱼和私屠滥宰等问题,及时移送涉刑案件。2016年,从违法线索的发现、生猪私宰点的打击、违章建筑的拆除、农贸市场的准入、查处,工商营业执照的核发、两法衔接、公安介入等多方面着手,对私宰行为人、销售人员以及违法场所提供者分别进行刑事、行政处罚,形成执法震慑。渔业方面,查获涉嫌电鱼行为42起,通过“两法衔接”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成功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案件18宗(其中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案件8宗,使用电鱼方法捕捞案件8宗,非法采矿案件1宗,非法倾废1宗),有效的遏制了电鱼等违法行为的嚣张态势。海洋监察方面,对严重危害海洋环境的非法采砂、违法倾废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2016年,成功将查获的粤东莞工0833船、桂藤县货1088船以非法采矿罪、污染环境罪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处理。其中粤东莞工0833船是全省首宗成功实施“两法衔接”的海砂开采案件。积极开展海漂垃圾整治专项工作,推动了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藤县金海0678船、粤惠州货6986船涉嫌非法向海洋倾倒垃圾案件。农业方面,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通过“两法衔接”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宗,公安立案2宗。
(六)法治文化宣传成效突出,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2016年,围绕本职工作,我局把法律宣传与执法监管结合起来,突出主题,通过召开“两高关于食品安全犯罪”司法解释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3.22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6.8海洋宣传日”、“7.28前山河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知晓法律、遵守法律,促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受惩”的良好氛围。2016年我局共举办法律宣传知识培训5期,内容涵盖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水资源和水安全等,推动全社会进一步认识海洋、关注食品安全,提高人民群众节水意识。
二、存在问题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照市委、市政府以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执法队伍素质与依法行政要求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决策后评估制度工作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为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使广大干部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宣传海洋农业水务法律知识。努力营造建设法治政府、平安珠海的社会氛围,使法治宣传做到“长流水、不断线”。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按照***统一部署,2017年年底前,我局海洋农业水务涉及行政检查事项均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严格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务实作风狠抓落实,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实际行动。继续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建设,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继续推进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重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取件”的方式,实现统一窗口受理、统一事项清单、统一审批标准、统一项目编码、统一网上办理、统一效能监督。
(六)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七)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珠江西岸核心城市战略定位,继续加强海洋农业水务的立法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健全公众意见表达和反馈机制。2017年重点做好政府规章《珠海经济特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