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
根据林业发展新形势,按照辽宁林草局《关于做好全省国有林场“十四五”期间森林经营方案修编工作的通知》部署,截至目前,锦州市完成了全市7个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修编批复工作,为下一步国有林场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工作提供了依据。
“十四五”期间,锦州市国有林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以生态保护为主的国有林场发展战略,大力弘扬“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塞罕坝精神,坚持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以创建“绿色林场、科技林场、文化林场、智慧林场”的现代化国有林场为目标,统筹协调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三大关系以及森林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着力建设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推动国有林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把国有林场打造成为我市绿色发展的先行示范区。
下一步,林草主管部门将督查检查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情况,依据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年度森林经营任务开展年度考核。
(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 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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