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疗卫生法律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顺利举办
为适应社会和行业和谐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卫生系统从事医疗卫生法律工作者和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提高依法处理医疗卫生问题和医疗纠纷能力,推进“两大提升工程”建设,我委政法处于2012年7月5-6日在盐田成功举办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法律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
本次研修班参训人员包括各区卫生局(卫人局)、光明、坪山、大鹏、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分管领导、医政科和信访机构负责人,市属公立和民营医院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的院领导、医务科长,委机关政法处、秘书处信访室、医管处工作人员等七十余人。培训老师均为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专家和处理医疗卫生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官、代理律师。培训内容包括深圳市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与医疗纠纷有关的行政诉讼及《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新形势下医疗纠纷常见问题的处理策略,及法院关于审理医患纠纷的几个问题等理论与实务。
在培训课程中,参训人员还分组讨论了当前我市医疗机构在日常管理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改进方向与具体措施。政策法规处还建立了深圳卫生法律咨询服务群方便大家继续交流学习。
培训过程中,参训学员听课认真、讨论积极,学习培训收到很好的效果。参训人员尤其是民营医院代表强烈建议市卫人委今后能多组织类似活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培训和讨论发言机会。
分管领导孙美华副主任全程参与了听课、讨论,并在培训班上作了***,与大家分享学习心得。她强调,各医疗机构要正确看待医疗纠纷,把医疗卫生的事放到社会大环境中去考量;要借助外力,充分利用公安、媒体和司法部门共同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要保持职业崇高的荣誉感、神圣感,牢固树立“改善医患关系从我做起,因为我们在用专业知识扮演***”。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政策法规处 吴锦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