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昨启幕
12月4日10时,宝安区灵芝公园门口人头攒动,宝安区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启幕。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处长黄启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喜金、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毕于坤出席启动仪式,36家相关单位参与活动。
活动由宝安区普法办、宝安区司法局主办,新安街道司法所协办。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宝安区“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依法治国理念的平台,树立了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此次宪法日,区司法局以“贯彻十九大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为主题,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将在全区重点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公职人员学习《***章程》活动;2017年全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知识测试;“精确普法,快乐学法”社区居民法律素质系列活动,运用“社工+律师+义工”的工作模式,构建“社工统筹组织、公益律师支持、义工参与倡导”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宣传工作;举办法治文艺巡演;开展普法进U站宣传等活动,为全区居民献上丰富多样的“法治大餐”。
活动举办了“我承诺 我践行”签名活动,出席启动仪式的领导、社区居民代表、来深建设者代表等纷纷上台签名,承诺尊法、守法、学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此外,还有法律公共服务体验活动、法治文艺演出以及法治宣传游戏互动等活动。精彩的演出和有奖问答互动,让观众热情高涨。区司法局把“高深”的法律知识生活化,通过这些易于让社区居民所接受的普法宣传方式,让观众在欢声笑语中轻松学法、快乐学法,达到法治宣传的优化效果。(来源: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