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经***批准,撤销县级增城市,设立广州市增城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区长罗思源的提请,2015年11月10日广州市增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杨爱华同志为区教育局局长;
任命刘克和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毛杰同志为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局长;
任命潘正焕同志为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单炽文同志为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任命王晓军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任命黎汉明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
任命毛敢良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
任命许志忠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李永发同志为区住房和建设局局长;
任命刘丰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麦文光同志为区水务局局长;
任命罗小君同志为区农业局局长;
任命陈健东同志为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任命黄海明同志为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任命叶炳维同志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任命陈志威同志为区审计局局长;
任命肖惠和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任命孙军荣同志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梁少辉同志为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局长。
现予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