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援企稳岗政策清单和工作指引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助力“六稳”“六保”,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的决策部署,让援企稳岗政策直达基层、直惠企业,现将《援企稳岗政策清单和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

  各区、各单位要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要求,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市场主体对援企稳岗政策的知晓度,扩大受益面。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及时掌握本地区企业参保用工、惠企政策享受等情况,抓好惠企政策推送,对于符合政策条件但未申领的企业,要列为重点对象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上办理、宣讲现场办理、设置“绿色通道”等方式,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试点推进部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6日

 

 援企稳岗政策清单和工作指引

  

        一、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稳岗补贴,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在执行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控制目标时,按上年度(2020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执行,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以上年度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判断)裁员率按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执行;按要求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纳入稳岗返还政策范围;企业类型(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划分按照2020年社保费减免政策税务系统单位减免类型划分情况执行。

  为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工作,提高经办效率,将通过社保数据及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等办法,确定符合主动返还稳岗补贴条件的单位,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社保待遇支付账户信息无误的情况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返还资金直接发放到单位的待遇支付账户,企业不需要提交任何申请资料(即免申请)。劳务派遣公司和主动返还前数据比对时单位信息不完善等不符合主动返还的单位,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继续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线上申领。如因单位填报信息不准确,导致稳岗返还审核不通过或资金发放不成功的(含主动发放不成功的),均视为办理失败,需重新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阶段性调整全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至2022年4月底,原缴费系数为0.6的下调为0.4,原缴费系数为0.8的下调为0.6。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实施省级统筹基准费率标准和继续执行费率浮动办法的基础上,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按阶段性下调50%执行。

  三、公共招聘服务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是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心市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开发区)、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11个区级分市场及市总工会、妇联、残联分市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四个机构,以及165个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其中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中心市场逢周三、周六上午(9:00-12:00)举办公益性现场招聘会,并结合主题活动每月定期举办网络招聘会,用人单位及求职者均可免费参加。

  (一)现场招聘会

  ★逢周三、周六定期举办现场招聘会。

  ★ 现场招聘会举办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   

  ★举办时间:上午9:00-12:00

  (二)网络招聘会

  ★ 定期每月主题网络招聘活动。

  ★ 网络招聘平台: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公共招聘】专栏

  2.微信小程序“广州公共招聘”

  (三)线上专项公共招聘服务活动

  1.“优才惠千企 万岗稳就业”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2021年网络公益专场招聘活动(活动平台:智联招聘)

  2.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灵活就业”公共招聘服务专区(活动平台:“兼职猫”APP)

  3.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共享用工】(活动平台:“兼职猫”APP)

  4.线上校企合作交流洽谈对接服务

  (四)报名方式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电脑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j.gz.gov.cn/)> 业务专题 > 就业创业 >公共就业服务>求职招聘,登录后即可免费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报名参加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2.微信小程序“广州公共招聘”

  在微信搜索小程序“广州公共招聘”,点击企业登录,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即可免费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参加网络招聘会,查看人才信息等服务。

  3.线上专项公共招聘服务活动

  参加线上专项公共招聘服务活动的企业请与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部联系。

  (五)联系方式

  招聘服务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

  招聘服务电话:020-86322863、86322833


  四、用人单位免费参加“阳光就业”高校毕业生系列招聘活动

  2021年下半年在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12所高校举办“阳光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12场,同时每月20-30日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举办“阳光就业”2021年就业见习/网络匹配会。各用人单位可通过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招聘信息系统http://gzbys.job168.com:8080/meeting免费报名参会。

举办时间

(暂定)

场次地点

报名截止

9月23日(周四)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地点:海珠区纺织路东沙街北区教学楼架空层)

9月10日

9月28日(周二)

暨南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招聘专场)(地点: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金陵文化广场)

9月16日

10月12日(周二)

广东财经大学(地点: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北二栋架空层)

9月28日

10月14日(周四)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地点:花都区学府路1号教学楼长廊)

9月29日

10月21日(周四)

广东药科大学(地点: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运动场

10月8日

10月26日(周二)

广州大学(地点: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广州大学文俊西楼架空层)

10月12日

10月29日(周五)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地点: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田径场)

10月14日

11月2日(周二)

广东金融学院(地点:天河区沙河龙洞迎福路527号青年文化广场)

10月19日

11月5日(周五)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环镇西路155号青春广场)

10月21日

11月12日(周五)

广州医科大学(地点: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运动场)

10月25日

11月19日(周五)

广州航海学院(地点: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航海学院黄埔校区南区田径场)

11月1日

11月26日(周五)

华南理工大学(地点: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1号楼广场)

11月8日

备注:实际招聘会场次安排以高指中心招聘信息网公布为准。

  五、就业创业类补贴(面向用人单位或企业)

  (一)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确定标准参照《***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执行,下同)。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家政服务(不含专兼职从事家政管理工作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3.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4. 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同一员工先后被多个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5.应提交材料:

  (1)《广州市   区  年第  季度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广州市   区  年第  季度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3)属省参保单位,须提供被招用人员的养老和工伤社保缴费清单;

  (4)劳动合同;

  (5)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帐(单)。

  6.申请程序:申请人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1日前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接收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送的支付数据后,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正在享受社保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政策不得叠加享受。

  7.办理方式 :

  (1) 窗口办理流程

  ①申请:经办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

  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

  ③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

  ④办结:将办结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2)网上办理流程

  ①申请:经办人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填报申请表单,并提交申请材料;

  ②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告之申请人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

  ③办结:审核后,网上自动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二)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1.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员工制家政企业。

  (2)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3.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 每1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

  4.补贴期限:每年一次。

  5.应提交材料:

  (1)《广州市  区  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

  (2)《广州市  区  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3)劳动合同;

  (4)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帐(单)。

  6.申请程序:申请人在每年5月1日-6月30日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和支付。申请单位每年申请上一自然年度1-12月的符合条件人员,不能跨年申请。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7.办理方式 :

  (1)窗口办理流程

  ①申请:经办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

  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

  ③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

  ④办结:将办结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2)网上办理流程

  ①申请:经办人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填报申请表单,并提交申请材料;

  ②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告之申请人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

  ③办结:审核后,网上自动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三)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下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3.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4.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下同),其余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5.申请方式:

  (1)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申请”—“招用工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提出申请。

  (2)窗口办理。申请人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四)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小微企业。

  (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2年以内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下同),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3.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4.补贴期限: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

  5.申请方式:

  (1)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申请”—“招用工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提出申请。

  (2)窗口办理。申请人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五)一般性岗位补贴

  1.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3.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贴。

  4.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5.申请方式:

  (1)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申请”—“招用工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提出申请。

  (2)窗口办理。申请人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六)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3)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1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3.补贴标准: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4.申请方式:

  (1)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提出申请。

  (2)窗口办理。申请人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七)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1.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3.补贴标准:每人10000元。

  4.补贴期限:一次性。

  5.应提交材料:

  《广州市  区  年第  季度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申领表》《广州市  区  年第  季度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花名册》;退出现役证。

  6.应核验信息: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社保缴费信息;就业登记信息。

  7.申请方式:窗口办理。申请人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和11月)最后1日前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八)创业租金补贴

  1.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②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③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④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3.补贴标准:每年6000元。

  4.补贴期限:同一家企业累计不超过3年。

  5.申请方式

  (1)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申请”—选择对应补贴项目,填报资料并提出申请。

  (2)窗口办理。申请人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九)创业孵化补贴

  1.补贴条件

  (1)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青年、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六类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的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入孵团队在孵化期内登记注册,六类创业者为法定代表人)。

  (2)入孵创业实体的营业执照地址在基地地址范围内,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同一创业者有多家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只有1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或主办单位(政府部门主导,公益性基地除外) 。

  3.补贴标准:按每年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4.补贴期限: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2年。

  5.申请方式

  (1)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申请”—选择对应补贴项目,填报资料并提出申请。

  (2)窗口办理。申请人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十)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补助

  1.补助条件:

  在村(居)建设的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达到《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粤人社规〔2020〕45号)中“六个有”基础配置标准。

  2.补助对象: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

  3.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按每个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4.实施程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经办,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按规定提出补助申请。补贴对象按属地原则向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十一)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

  1. 补助条件: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或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价通过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具体认定及评价通过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不同高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可叠加、同一级别仅就高的原则奖补。

  2. 补助对象: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

  3. 补助标准:认定后给予30万元补贴。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到优秀的,给予10万元补贴。同一主体先后被评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同一级别【省级、市级、县(区)级】间“补差不叠加”的原则奖补。

  4.申请程序:申请人在每年4月1日到6月30日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受理、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十二)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补贴

  1. 补助条件: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具体认定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不同高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可叠加、同一级别仅就高的原则奖补。

  2. 补助对象: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3. 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按每个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同一主体先后被评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同一级别【省级、市级、县(区)级】间“补差不叠加”的原则奖补。

  4. 申请程序:申请人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申请人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十三)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职业介绍补贴

  1.补贴条件: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机构所在地重点用工企业(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个自然月内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经国家、省、市科技信息厅/局审批认可)。

  (2)劳动者在被推荐企业稳定就业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推荐成功就业劳动者在推荐就业企业的首月参保单位不能与其上一月度参保单位相同。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补贴标准:每人400元。符合补贴条件的被推荐求职者每年只能补助一次。

  4.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材料;被推荐人员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信或相关用工企业出具的确认函;《广州市  区  年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职业介绍补贴申领表》。

  5.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人力资源服务资质信息;企业类别信息。

  6.申请程序:申请人在符合条件后的,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公示和支付。补贴申请应于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

  (十四)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1.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3.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

  4.补贴期限:一次性。

  5.申请方式:请于有关人员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找“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进行在线办理。

  六、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有关我省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规定,为本企业职工免费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可在职工获得相关证书后,自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YCZG)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目前补贴申领业务实现全程网办,无须递交纸质材料。

  为保障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企业应在开展职工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前与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约。如有疑问,可致电各区劳动力技能提升补贴受理机构详询(附各区劳动力技能提升补贴受理机构信息表)。

序号

区域

受理机构

地      址

咨询电话

1

荔湾区

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荔湾区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3楼303室

81376084

2

花都区

花都区职业技能指导中心

花都区新华街公园前路15号

86857356

3

天河区

天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天河区软件路13号

37690371

37690372

3848***14

38898440

4

增城区

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增城区挂绿路25号2楼

82***5566

5

越秀区

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越秀区海珠北路69号十楼

81075606

6

黄埔区

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四楼A区

82113266

7

番禺区

番禺区就业训练中心

番禺区市桥街万丰路8号

84825537

8

海珠区

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

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

84295***1

9

从化区

从化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2号

87971690

10

白云区

白云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18号

36218980

11

南沙区

1.万顷沙镇受理地点

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康华路7号三楼劳动保障中心就业创业培训311室

84942019

2.黄阁镇受理地点

南沙区黄阁镇黄阁大道148号政务中心

84971717

3.东涌镇受理地点

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栋二楼政务中心13-14号窗

84913002

4.大岗镇受理地点

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39189121

5.榄核镇受理地点

南沙区榄核镇民生路47-55号

84928023

6.横沥镇受理地点

南沙区横沥镇校前街1号1号楼

84968366

7.南沙街受理地点

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街道办事处综合信访维稳中心前台

84688152

8.珠江街受理地点

珠江街嘉安花园嘉顺一街9号102

84523788

9.龙穴街受理地点

南沙区龙穴街龙穴路1号之三

84940306

  七、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人社发〔2019〕19号)规定,我市行政辖区内的企业可以通过与教育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企业和培训机构按相关要求实施学徒培训,学徒按规定进行评价考核合格后,企业可申领补贴,按不同的培训项目给予4000元到8500元不等的补贴。

  如有疑问,可致电各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经办机构详询(附各区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经办机构信息表)。

序号

区域

受理机构

地      址

咨询电话

1

荔湾区

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荔湾区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

81376084

81701460

2

花都区

花都区职业技能指导中心

花都区新华街公园前路15号

86857356

3

天河区

天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天河区软件路13号

37690371

37690372

3848***14

38898440

4

增城区

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五楼

82***5566

5

越秀区

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越秀区海珠北路69号二楼

81075606

6

黄埔区

黄埔区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科技企业加速器C6栋815室

82218222

82224797

7

番禺区

番禺区就业训练中心

番禺区市桥街万丰路8号

84825537

8

海珠区

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

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

84295***1

9

从化区

从化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2号

87971690

10

白云区

白云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18号

36218980

11

南沙区

南沙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34689085

  八、以工代训补贴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部门转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穗人社函〔2021〕378号)要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均可申领以工代训的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

  (一)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补贴时限为2021年1-6月;

  (二)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当月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补贴时限为2021年1-6月;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四个行业的大型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补贴时限为2021年5-6月份;

  企业可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YCZG)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9月15日,补贴发放日期截至2021年12月25日。

  九、创业担保贷款

  (一)个人借款人(含港澳居民)申请条件

  1.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以下简称重点扶持对象)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 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本条第(一)款第1至4项规定的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日起至贷款申请日止须在3年内。

  借款人应具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

  (二)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条件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当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

  借款人应具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

  (三)贷款额度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依据,且不含法人)的个人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2. 符合条件合伙经营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式”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以下简称小微企业贷款)。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

  (四)办理流程

  借款人依规定向本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或登录广东省政

  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提出申请,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按职责尽职调查,经办银行审核放贷,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规定贴息等环节办理。


  十、就业见习补贴

  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对吸纳见习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每人每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按22个工作日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实际见习工作日计算),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用人单位可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见习补贴申请。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清水县安排部署元宵节城乡社火调演安保工作
  2. 庆城县赴甘南藏族自治州考察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3. 甘肃省民委赴包联乡镇张家川县胡川镇对接帮扶工作
  4. 庆城幼儿园迎接全市安全工作交叉检查
  5. 好消息降温就在出伏后本月底将感受秋日第一丝凉意
  6. 寒夜抢修管道为居民守护一份安然
  7. 西峰区一户一策精准发力帮扶套餐力促脱贫
  8. 庆阳市在全省劳务经济工作中荣获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9. 天水市纪委调研督查武山纪律检查重点工作
  10. 关于2000年前建成居民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招标代理机构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11. 张家川县政府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12. 马越垠主持召开十七届清水县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
  13. 甘谷县新兴镇中心卫生院喜迁新址
  14. 马筱宁调研督查城区建设工作
  15. 张巧兰心系百姓情常怀感恩心
  16. 陈晰调研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
  17. 庆阳市五项措施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和落地应用
  18. 天水市关于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19. 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 西峰区四措并举为城市美颜
  21. 清水县劳务培训输转增强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
  22. 张家川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次会议
  23. 庆阳市征兵工作会议召开
  24. 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举办纪念523开启读书生活主题党日活动
  25. 王桂兰邻里事帮一把nbsp让爱零距离
  26. 广安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
  27. 省委老干局调研我区老干部工作
  28. 璜土河周边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9. 省开行宋明一行来秦安县洽谈项目融资事宜
  30. 我区组织收听收看全市防汛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31. 马越垠调研秋季农业农村工作
  32. 甘谷县召开脱贫攻坚春季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培训会
  33. 清水县收听收看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宣讲团宣讲报告会
  34. 赵海东调研什社乡温泉镇人大工作
  35. 庆阳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有关工作
  36. 国家第三方评估组现场观摩清水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7. 清水县水泉村果农有了销售神器
  38. 庆阳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细化完善工作
  39. 张家川县召开四大组织联席会议
  40. 天水市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基本情况的公示
  41. 清水县2017年城乡社火闹元宵
  42. 庆城县举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
  43. 庆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开展2022年度防汛准备工作督导检查
  44. 李仰哲在清水调研定点帮扶工作
  45. 西峰区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工作会议
  46. 西峰区抢抓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增雪作业
  47. 缉查布控显神威违法车辆无处逃
  48. 西峰区四措并举积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9. 张永霞出席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并讲话
  50.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加强作风建设助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51. 天水市第五届运动会成年足球赛开赛
  52. 天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53. 关于2020年度天水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的
  54. 省民政厅督查组来我区督查兜底保障工作
  55. 麦积山大景区今年向全国医务工作者免费开放
  56. 陈晰调研产业扶贫等工作
  57. 立足岗位审计巾帼在一线
  58.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2019年第四次会议
  59. 清水县2018年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拉开序幕
  60. 庆阳市委编办四下放推进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改革试点
  61. 张家川县领导督办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
  62. 西峰城管加强城区渣土拉运车管理
  63. 镇原税务税企共建强引领民企发展添活力
  64. 马越垠主持召开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
  65. 西峰区狠抓农业结构调整力促农业产业化经营
  66. 正宁县追讨农民工工资19267万元
  67. 镇原县群众田间点题专家现场解惑
  68. 传统戏曲助兴香包盛会
  69. 甘谷县举行纪念建团95周年暨***表彰典礼
  70. 保持健康生活方式预防心脑血管病
  71. 春节临近秦安县年货市场购销两旺
  72. 天水市民政局关于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系统注册登记的通知
  73. 天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二〇二〇年度统计信息披露公告
  74. 共推厕所革命共促卫生健康
  75. 孙伟在庆阳调研时强调坚决打好革命老区精准脱贫攻坚战
  76. 清水县组织收看省委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视频会
  77. 张家川县召开近期重点工作推进会议
  78. 庆阳市林科所与庆城县签订核桃良种繁育项目土地租赁合同
  79. 天水市委宣传部考核清水县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0. 天水有轨电车又有新动态一期铺轨工程下月底完工
  81. 关于停止麦积区永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考试业务的公告
  82. 庆城岐伯故里展新颜青山绿水旅游村
  83. 白马铺镇围绕特色产业忙春耕
  84. 清水县召开2017年文广系统工作会议
  85. 庆阳市信访局注重从五个方面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86. 王驰调研银西铁路西峰段用地征迁工作
  87. 马耀文督查五一节前董志镇安全生产工作
  88. 孙集镇多举措提升特殊群体服务水平
  89. 马越垠主持召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
  90. 江阴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74号)
  91. 王国先看望慰问驻市部队官兵
  92. 张永霞讲好伏羲故事增强文化自信打造有内涵有特色叫得响的旅游新地标
  93. 马筱宁在胡川镇督查调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94. 我区组织收听收看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甘肃省宣讲报告会
  95. 刘天波深入山门镇白河村检查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96. 市政府第三考核组考核清水县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
  97. 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底色进一步显现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绿色基因
  98. 刘天波给全县村支部书记讲党课
  99. 天水市供热公司关于供热系统注水打压的通知
  100. 镇原鸡年新春借鸡脱贫